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积极协调联动,全力化解不动产登记前端环节历史遗留问题。针对土地房屋因房企原因被查封无法登记办证的情况,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依法解除查封;人民法院在查封土地时应注明已出售房屋及其对应土地不在查封范围内;对于已办理预告登记或购房群众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不予查封。
针对土地房屋因被房企抵押导致无法登记办证的问题,明确以居住为目的的购房群众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含按揭),但房企存在未偿还抵押债务的,在为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同时,按套注销对应房屋的不动产(含土地、在建工程、房屋)抵押登记。
目前最新配资平台导航,全国已累计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房屋2300多万套,今年来共化解230多万套。群众在办理登记的同时,与之相关的落户、入学、买卖等难题得到解决。三部门表示,未来还将继续在政策制定中坚持“为无过错群众办证”的原则,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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